生態環境政治與當代國際關系
2018-5-25 21:24:01??????點擊:
主要從經濟出發,更多反映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的興趣,叫作“可持續發展研究”。所謂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需要能力的發展;它要求在考慮經濟增長的同時,注重經濟系統與環境系統的相互作用,力求實現一種比較協調、均衡、有連續性的發展。這方面的研究和認識,可以追溯到英國經濟學家馬爾薩斯在兩個世紀以前寫下的《人口原理》,簡單說,作者的預測是,如果聽其自然,人口增長會呈現幾何圖式(2、4、8、16……),而人類所需的食物的增長最多是算術方式(1、2、3、4……),最后的結局當然十分悲慘。到本世紀50至60年代,歐美一些科學家和經濟學家開始研究人類的生產活動、科學技術改進和資源消費方式之短期和長期的不同后果,其中最有名的是60年代末提出的名為“增長的極限”的《羅馬俱樂部報告》,這份報告及其他類似的文章、專著的一個共識是:如果人類繼續現有的科技開發方式、人口增長速度和資源消耗結構不變,那么,地球的生態環境將遭到嚴重破壞,資源有可能耗盡,世界人口和工業生產也將最終發生非常突然、無法控制的崩潰。80年代,美國著名學者萊斯特·布朗出版的名著《建設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對可持續發展觀首次做了系統闡述,它分析了經濟發展遇到的一系列問題,如土地沙化、資源耗竭、石油短缺、食品不足等,具體提出了控制人口增長、保護資源基礎、開發再生資源等途徑。最近二十多年,可持續發展研究也逐漸從學術界的議論變成了國際社會的關注焦點和一些國家政府的議事日程。1972年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首次召開了《人類與環境會議》,提出了“只有一個地球”的口號;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會議,并首次向國際社會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呼吁;1992年聯合國再次召開世界各國首腦會議,最后通過的《環境與發展宣言》(又稱《里約宣言》),正式確立可持續發展是當代人類發展的主題。最近,在1997年年末,為了使21世紀的地球免受氣候變暖的威脅,1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聚集在日本京都,召開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三次會議(又名“防止變暖京都會議”),并最后通過了《京都協議書》,達成了各國削減溫室氣體排放的新尺度。[注1]在這里,歸根到底,“發展”是核心的概念,“非持續性”是它的舊有特點,而“可持續”乃一新的屬性。從國際政治視角分析,這種發展觀使國際關系具有了一種動態的面目,一種在外延上、規模上不斷擴大的形態,但它并沒有告訴我們,在這種過程里各種行為體以什么樣的方式存在和發生作用,為什么會有這樣而不是那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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