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池設計施工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2016-10-9 11:09:49??????點擊:
一、水池的安全措施
(1)水泉的水深在大于0. 4m時,水池外圍應設圍護措施(池壁、臺階、護欄、警戒線等)。水泉的水深大于0. 7m時,池內岸邊宜做緩沖臺階等。
(2)旱泉、水旱泉的地面和水泉供兒童涉水部分的池底應采取防滑措施。
(3)在水泉水池設在坡道下方時,水池與坡道之間至少應有3m的平坦緩沖段。
(4)水泉水池距城市道路的間距不應小于Sm.
二、水池的防水和配筋措施
(1)水池防水方法不當和質量低劣是造成大量浪費水源和噴水造型走形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對于永久性水景工程一定要重視做好防水工程。推薦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自防水加防水抹面或貼面方式,在地下水位經常較高時,也可采用水池外防水。
(2)所有穿池壁和池底的管道均應設止水環或防水套管。水池的沉降縫、伸縮縫等應設止水帶。
(3)水池若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宜將結構配筋的縱橫主筋焊接成網,并用扁鋼引出結構層外,以便用作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引出扁鋼間距不宜大于lOm.
三、設計地下水位的合理確定
水池設計與地下水位的高程密切相關。由于地下水位未掌握好而引起結構選型錯誤及抗浮不夠等工程事故時有發生。根據現行國家設計規范,地下水位應根據地方水文資料,考慮可能出現的最高地下水位,一般設計均取用水文資料的最高地下水位。在50年設計基準期內,一般水工構筑物地下水可變作用的取用按“工程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原則確定,不考慮罕遇洪水的偶然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所提供的地下水位未能從地方水文資料分析得出,而僅反映勘測期間的地下水位情況。如果詳勘在當地枯水期進行,所提供的地下水位高程將無法被設計取用,或導致結構計算的失誤。所以設計人員應詳細了解當地的水文情況,對未滿足設計要求的地質勘察報告要求予以補充。要求考慮當地有無暴雨、臺風的影響,是否會出現由于地表水不能及時排除而引起地下水位提高。土建設計人員應結合對地下水位和地質情況的了解,與水工藝設計人員一起決定水池的基底高程,綜合工藝流程要求、土建造價、運營成本、投產年限等諸多因素,制訂出方案。例如當地下水位較高或地質剖面有流沙層時,設計人員應考慮是否可適當抬高基底高程,減少浮力對結構影響及避開流沙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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